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 5 名原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9.0217 元/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0.0323%。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4,600,613 股减至 154,550,613
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
7、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8、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9、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关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原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 名激励对象因上一年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回购注销数量
原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因上一年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 15,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54,600,613 股的0.0323%。
(三)最终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本次资金的使用期限,确定为两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2.10%。
P1=P0×(1+2.10%×2) =18.255×(1+2.10%×2) =19.0217 元/股
其中:P1 为最终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因此回购价格为 19.0217 元,回购金额合计为 95.1085 万元,回购资金为公
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237,907 24.09% 0 50,000 37,187,907 24.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7,362,706 75.91% 0 117,362,706 75.94%
三、股份总数 154,600,613 100% —— 50,000 154,550,613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以赴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