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易尚展示
股票代码:002751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刘梦龙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富霖花园B3栋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富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座三
层B301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展示”)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易尚展示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取得易尚展示发行的新股已获易尚展示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根据《收购办法》规定,收购人经易尚展示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在本报告书中援引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内容,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2
目 录......3
释 义......6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7
二、收购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7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最近五年任职情况......7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8五、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8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程序......9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9 二、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9第三节 收购方式......11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权结构......11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12 四、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12 五、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程序......14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15第四节 资金来源......16
一、收购资金来源......16
二、收购人的声明......16
三、资金支付方式......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17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17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
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17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17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1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17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1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9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1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2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3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23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23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23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协议、默契或安排......23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4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25
收购人声明......26
财务顾问声明......27
律师声明......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29
一、备查文件......29
二、备查地点......29
收购报告书附表......31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易尚展示、上市公司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码:002751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 指 刘梦龙先生
一致行动人 指 王玉政先生、向开兵先生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
发行 发行A股股票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 刘梦龙先生以现金认购易尚展示非公开发行7,768,876 股股票
动 指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梦龙先生直接持有易尚展示30.84%股份,
刘梦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易尚展示46.36%的股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第16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民生证券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国枫律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 刘梦龙
身份证号 440527195501******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富霖花园B3栋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富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AB座
三层B301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收购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刘梦龙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代表;曾任职于广东省普宁县国土局、广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2004年9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深圳市洲际展览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洲际展览展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控制除易尚展示之外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认购易尚展示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也进一步巩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地位。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易尚展示市场竞争力,最大程度地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收购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1、2016年7月21日,易尚展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