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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50 深市 龙津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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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ST龙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ST 龙津        公告编号:2024-04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公告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告编号:2024-027)

    2、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14:00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公司
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献俄

    7、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27,104,6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7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7,758,39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8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9,346,2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80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82,964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0.44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82,9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4452%。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 相结合 的方式 审议 通过了 以 下 议 案 并形成决议:

    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098,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098,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098,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077,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5,5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32%;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098,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提案 1 至提案 5 全部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保娅琪、段誉认为,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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