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50,证券简称:龙津药业)日均换手率连续2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41.87倍,且累计换手率达26.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晚间披露《关于拟对外投资取得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公司当天与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订了《增资框架协议》,计划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对标的公司增资并取得其51%股权。标的公司并未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不具备申请该许可的基础条件,也暂无申请该许可证及开展相关加工业务的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所涉事项无新增应披露信息,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晚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01万元,同比下降60.55%;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晚间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9-013),对拟增资取得控股子公司事项进一步说明并提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披露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多种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关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要风险因素:
1)交易风险。公司本次与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签署框架协议,对各方约
束有限,标的公司尚未经过审计评估,如果最终财务、业务情况与现阶
段估计偏差较大,且交易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可能被终止、推
迟。
2)政策风险。目前国内能够经政府部门批准合法种植、加工、销售工业大
麻的省份只有云南和黑龙江两省,均通过地方法规予以规范。如果立法、
行政部门对工业大麻种植、加工、交易政策进行限制或禁止,则对该项
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也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3)合规风险。有关部门对工业大麻种植、运输、交易进行严格管理,标的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如果
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差错甚至违法行为,将会被有关部门处罚、暂停或
取消业务资格,对其经营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4)税务风险。标的公司目前按照国家税务政策享有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
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业务、财务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符合税收优惠政
策,将会造成公司税负水平提升、净利润下降。
5)种植风险。工业大麻种植属农作物种植业务,受种植管理、环境控制、
生产要素、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限制,以及恶劣天气、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成本波动、产量波动、产品品质差异
或质量不达标的风险。
6)经营风险。市场需求、销售渠道、市场行情、竞争格局、舆论导向、决
策机制均会影响产品销量、价格,该类市场和经营因素可能会造成产品
跌价、积压、损失的风险。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信息,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2.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复。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