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
承诺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本人毕超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的规定,本人承诺如下:
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毕超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