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68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
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3 号),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对原公告内容补充进行补充,以下内容中字体
为楷体加粗部分为补充内容,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的授信
(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
拓宽资金渠道、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2.26 亿元(其中,买方信贷总余额
不超过 1 亿元,供应链融资总余额不超过 0.8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买方保理、买方信贷、供应链融资、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时同意公司对于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申请的授信及相应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执行,如有超出或根据相关业务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则在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对于向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要该控股子公司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二)授信及担保明细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要,2021 年拟向以下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拟授信额度
序号 拟授信金融机构 (单位:人民币 授信期限
万元)
1 招商银行 18,000 一年
2 建设银行 38,000 一至五年
3 中信银行 50,000 一年
4 紫金农商行 10,000 一年
5 宁波银行 30,000 一年
6 中国银行 82,225 一至五年
8 工商银行 74,326 一至六年
9 兴业银行 10,000 一年
10 江苏银行 5,000 一年
拟授信额度
序号 拟授信金融机构 (单位:人民币 授信期限
万元)
11 光大银行 11,000 一至三年
12 交通银行 20,000 一至两年
13 浙商银行 62,000 一年
14 浦发银行 44,000 一至五年
15 德意志银行 3,050 一至五年
16 民生银行 20,000 一年
17 广发银行 15,000 一年
18 华夏银行 2,000 一年
19 南京银行 11,000 一年
20 上海银行 7,000 一年
21 德国商业银行 10,000 一年
合计 522,600
注: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中,包含截至目前已披露对外投资项目的并购贷款所需的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 13.11 亿元。
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买方保理、买方信贷、供应链融资、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时公司对于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提供的担保将包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
担保,以及基于业务目的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为客户提供的担保,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截至 2021 年 4 预计担保 担保额度占 是否
预计的被担保方 公司持 最近一期 月28日担保余 额度(人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股比例 经审计资 额(万元) 民币万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产负债率 元) 产比例
南京埃斯顿机器 100% 88.07% 否
人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埃斯顿自动 504,600 290.18%
控制技术有限公 100% 81.18% 否
司
被担保方 截至 2021 年 4 预计担保 担保额度占 是否
预计的被担保方 公司持 最近一期 月28日担保余 额度(人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股比例 经审计资 额(万元) 民币万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产负债率 元) 产比例
南京埃斯顿智能
系统工程有限公 100% 81.38% 否
司
鼎控工业有限公 100% 4.69% 否
司
Cloos Holding 89.35% 29.33% 39,197.50 否
GmbH
南京鼎派机电科 100% 36.48% 34,572.20 否
技有限公司
南京鼎控机电科 100% 57.91% 12,090.00 否
技有限公司
买方信贷业务被 0% ≤70% 10,000 5.75% 否
担保方
供应链融资业务 0% ≤70% 1,190.17 8,000 4.60% 否
被担保方
合计 87,049.87 522,600 300.53%
注:1.2021 年度,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52.26 亿元,如为该授信额度全额提供
担保,则拟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53%。
2.上述担保为预计的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主体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需要,在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各主体间,以及基于业务目的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公司向其提供担保(包括买方信贷、供应链融资)的客户间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以下列出的为预计发生担保的被担保方),以及基于业务目的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公司向其提供担保(包括买方信贷、供应链融资)的客户。
1、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5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燕湖路 17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波
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生产线制造、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及其焊接装置设备)、设备和工程集成项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