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原租赁予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食品”),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99号的房产、土地和部分设备出售给荣华食品。由于交易双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具体的出售方式、出售价格、交易时间等均未确定,相关事项确定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因此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将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99号的房产、土地和部分设备出售给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双方于2016年4月15日签订《资产转让意向书》,拟进行的交易于2016年 4月 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具体的出售方式、出售价格、交易时间等均未确定,相关事项确定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因此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君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路369号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3月01日
经营范围:肉食鸡、水产品、肉类冷冻加工、销售,食品包装塑料袋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的活动)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65,309.91
净利润 1,658.77
总资产 31,095.19
净资产 14,569.3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该标的资产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99号,其土地使用面积5031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1)第40953号;房产建筑面积42321.88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42229号。该标的资产权属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目前该土地房产及设备已于2014年7月10日租赁予荣华食品,由于公司生鸡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于2014年3月建成投产,屠宰产能规模大幅上升,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公司将该标的资产于2014年7月10日签订协议出租予荣华食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成本,现公司拟将该部分资产出售给荣华食品。
2、截至到2016年3月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 7,297.90 4,555.90
机器设备及其他 5,345.90 2,030.41
土地使用权 510.21 442.66
小计 13,154.01 7,028.97
3.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拟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拟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具体的出售方式、出售价格、交易时间等均未确定,因此交易尚未签订正式协议。目前签署的《资产转让意向书》约定的转让价格及支付的相关内容如下:
该等标的资产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公司帐面净值,具体价格待评估后由双方确定(房产、土地以证为准,设备以双方清点认可为准)。评估机构由公司聘请,但需取得交易对方认可。
该等资产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待资产评估后,由双方签署的正式转让协议予以约定。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拟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资产若转让成功,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公司成本。
(2)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不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公司后续将作进一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