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10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股东孙清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股东孙清焕先生 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6,630,112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拟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在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0 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孙清焕先生《关于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孙清
焕先生因已经达到降低个人股权质押比例的目的,所以决定从2020年8月25日起 终止其此次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孙清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
(元/股) (万股) 例(%)
集中竞价 2020.07.03 15.93 180 0.1288
集中竞价 2020.07.06 16.04 429.27 0.3072
孙清焕 集中竞价 2020.07.07 16.16 259.08 0.1854
集中竞价 2020.07.08 16.62 157.89 0.1130
集中竞价 2020.07.09 16.64 96.8 0.0693
集中竞价 2020.07.10 17.84 59.56 0.0426
大宗交易 2020.08.17 15.76 90 0.0644
大宗交易 2020.08.18 15.27 600 0.4294
大宗交易 2020.08.21 13.94 599 0.4287
大宗交易 2020.08.24 13.81 817 0.5847
合 计 3,288.6 2.3537
注:(1)孙清焕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公司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2) 本公告中若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
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孙清焕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6%。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02,694,600 50.92 682,534,600 48.85
孙清焕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129,150 12.04 145,969,150 10.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6,565,450 38.88 536,565,450 38.4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清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孙清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孙 清焕先生已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它承 诺的情况,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孙清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 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孙清焕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