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相关规定,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公司于2017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2018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 号)的核准,同意光华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376,844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4,228,79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7.57 元,共计募
集人民币 249,999,980.86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7,395,907.39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42,604,073.47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8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将保荐机构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
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另外,由于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初始存放募集资金为补充
流动资金之用,且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销户,因此未再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7年 6月 29日 2021 年 12 月 31日 账户性质
账户金额 账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699999573 100,000,000.00 0.00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 656168917958 144,999,980.86 0.00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 计 244,999,980.86 0.0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该次尚未扣除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2,395,907.39 元。
(二)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1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9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49,3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6,7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
认购资金人民币 242,600,000.00 元,扣除其他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2,044,890.43 元,实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555,109.57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全部到账,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514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8年12月 20日 2021 年 12 月 31日 账户性质
账户金额 账户余额
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 739370906996 242,600,000.00 0.00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 计 242,600,000.00 0.0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该次尚未扣除的其他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2,044,890.4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和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 2017 年 12 月 11
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 6,124.06 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 8,000 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 295 号光华科技厂区,计划于开始建设后 12 个月完成。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7 年 6 月29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630 号)。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492,852.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日(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 275,989,269.5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529号)。2018 年12 月 28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555,109.5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止,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投资项目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差异原因
金额 金额 的差额
广州创新中心建设
项目 8,149.29 8,149.29 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5.09 5.09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
改造项目 6,124.06 6,143.74 19.68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投资项目 差异原因
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年产 14,000 吨锂电池正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极材料建设项目 24,055.51 24,055.65 0.14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
下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承诺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
项目累计产 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