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9-037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1,876,700,829.47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149,016.3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094,847.66元;以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的净利润28,149,016.36元为基数,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709,484.7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439,531.5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454,061,0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540,610.77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19,898,920.82元转入下一年度。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
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章程》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预案是在肯定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