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3-041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于 2023 年 8 月 3 日
接到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通知,万达投资向陆丽丽女士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已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10 日,万达投资与陆丽丽女士签署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达投资向陆丽丽女士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6%(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38号)。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
协议转让已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
后,陆丽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6%,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陆丽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股份过户后持有股份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万达投资 793,226,756 36.40% 613,226,756 28.14%
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 600,016 0.03% 600,016 0.03%
团有限公司
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 45,084,337 2.07% 45,084,337 2.07%
询中心(有限合伙)
林宁 14,457,831 0.66% 14,457,831 0.66%
合计 853,368,940 39.16% 673,368,940 30.90%
陆丽丽 0 0 180,000,000 8.26%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2023 年 7 月 17 日,万达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达投资向莘县融智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 177,352,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万达投资持有万达电影股份 435,873,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达电影股份 673,368,9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39 号)。前述交易尚未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2023 年 7 月 20 日,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文
化集团”)与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儒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万达文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万达投资 49%股权转让予上海儒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万达文化集团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2,295,6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万达文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459,790,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40 号)。前述交易尚需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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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转让和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