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2-047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万达文化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文化集团”)、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股东 股股东及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起始 到期 质权 质押
名称 其一致行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人 用途
动人 押
万达 2022年12 债权
投资 控股股东 649,811,931 76.47% 29.82% 否 否 月 26 日 至解 中信 类投
除质 证券 资
万达 押登 股份
文化 控股股东 44,165,316 100% 2.03% 否 否 2022年12 记之 有限 质押
集团 一致行动 月 28 日 日止 公司 担保
莘县 人 是 否
融智 45,084,337 100% 2.07%
合计 — 739,061,584 78.70% 33.91% — — — — —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53,519,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8,810 股)的 43.75%,其中万达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 849,811,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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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达投资和莘县融智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方,本次所
质押股份负有潜在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质权人已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
义务的情况,质押人已与质权人签署质押合同及补充协议,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
绩补偿义务时约定必要的处置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1)质权人确认,万达电影已经以上市公司公告的方式充分公开披露出质
人对万达电影应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质权人已充分、明确知晓万达投资和莘县
融智出质的股票负担的业绩补偿义务及该等补偿义务的具体内容。
(2)如发生中国证监会要求出质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涉及处分质押股票的
情况,则出质人应提前在五日内向质权人提供相关信息,出质人应当首先以其持
有的、未质押给质权人的万达电影股票向万达电影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若出质人
未质押给质权人的万达电影股票数量不足以满足业绩补偿义务要求且出质人拟
以被质押股票中相应数量的股票补偿给万达电影,则出质人和质权人可视情况进
行协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出质人所质押给质权人
的部分股票进行解质押,具体数量、操作、手续由各方协商确定。质权人有权要
求出质人采取措施保障质权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向质权人提供令质权人满意
的其他担保措施)。
(二)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押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前质 后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名称 (股) 例 押股份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数量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记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万达
投资 849,811,931 38.99% 0 649,811,931 76.47% 29.82% 0 0 0 0
万达
文化 44,165,316 2.03% 0 44,165,316 100% 2.03% 0 0 0 0
集团
莘县
融智 45,084,337 2.07% 0 45,084,337 100% 2.07% 45,084,337 100% 0 0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林宁 14,457,831 0.66% 0 0 0 0 0 0 14,457,831 100%
合计 953,519,415 43.75% 0 739,061,584 77.51% 33.91% 45,084,337 6.1% 14,457,831 6.74%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但未达到 80%。
1、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除本次质押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或一年
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
司控股股东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方,整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
业绩补偿的履行能力及保障,本次股份质押对控股股东的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方式
及履行能力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