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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8

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六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7 至 18 层 101                              层、28 层 A02 单元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时间: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6 号文,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五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分品种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品种间设发行人回拨选择权,品种间可以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本次债券剩余部分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批复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5,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
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
者权益合计为 916.53 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16.35 亿元,发行人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6.0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50%;截至 2021 年 9 月
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945.73 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45.55 亿元,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0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83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分别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23 亿元、49.10 亿元及 66.1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


  5.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6,821.21
万元、2,864,181.40 万元、-347,227.66 万元及-226,128.00 万元。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 80.52%,主要是回购业务收到的资金增加所致。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741.01%,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0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211,409.06 万元,同比下降 112.12%,主要系自营业务投资及融出资金规模增加。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31,916.99 万元,同比下降 120.45%,主要系客户资金流入减少及自营业务投资规模增加。

  6.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代码:149709,债券简称:21 国信 12,债
券期限为 3 年;品种二债券代码:149710,债券简称:21 国信 13,债券期限为 5 年。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回拨选择权,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品种间的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上限。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2.40%-3.4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2.80%-3.8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
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拥有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
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36.SZ),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8.发行人不会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
场秩序等行为。

  19.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属于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国信证券、上市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牵头主承销商、受托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询价申购日(T-1日)      指  2021年11月19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询价
                                  申购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  指  2021年11月22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认购
日)                              的起始日期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6号文同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意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六期)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组织的,由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商组织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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