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1 年 6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76 号文核
准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由于债券分期发行,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分品种发行。品种一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 国信 10”;品种二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 国信 11”。
本期债券名称更变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