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0 号《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
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人民币12,25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人民币 967,750,000.00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4,054,716.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5,945,283.02 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新沂市支行开立的
32050171663600003390 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开立的739899991013000044044 募集资金专户及招商银行新沂支行 516900120710909 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967,750,000.00
项目 金额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42,745,381.42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99,250,311.09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0,271,367.54
减:累计暂时补流 160,000,000.00
加:累计暂时补流还款 160,0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398,365.99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7,001.86
减:累计销户转出 19,780.16
其中:本期销户转出 -
募集资金余额 30,132,893.3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41,995,692.51 元,累计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净额 4,398,365.99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为 30,132,893.3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了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按照该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户:32050171663600003390)予以销户,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
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618555851),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化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新沂市支行开立 32050171663600003390、32050171663600003400 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开立 739899991013000044044、739899991013000049011 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新沂支行开立 516900120710909 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开立 156800010013000084191 募集资金专户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祥支行开立 618555851 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新沂市支行 32050171663600003390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 739899991013000044044 募集资金专户 15,808,988.48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州新沂支行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
州新沂支行 739899991013000049011 募集资金专户 14,059,358.32
招商银行新沂支行 516900120710909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新沂市支行 32050171663600003400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 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156800010013000084191 募集资金专户 191,658.96
有限公司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18555851 募集资金专户 72,887.56
公司 司石家庄裕祥支行
合计 30,132,893.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
14,274.54 万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根据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