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3年 1月7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 年1 月 12 日14:0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赞成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1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决定聘任王卓君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董事李媛媛女士对候选人入职公司时间较短,对公司及行业了解不够深入等理由投弃权票。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侯艳莉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职,辞职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1 月 12 日
附件:
王卓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9 年 12 月
至 2021 年 2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
任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卓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21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