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累积投票部分内容作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决。
1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