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增
资入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增资入股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雄韬”)拟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锂电”)。香港雄韬将采用现金方式增资入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 555 万元记入深圳锂电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记入深圳锂电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香港雄韬持有深
圳锂电 10%的股权。深圳锂电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5,555 万元。
(二)审批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住所:香港九龙佐敦上海街 12-14 号兴利大厦 3 楼 A 室
注册资本:377,900.00 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投资与贸易。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631.45 101,385.73
负债总额 44,939.29 59,300.17
净资产 45,692.15 42,085.56
项目 2021 年度(已经审计) 2022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6,312.12 90,566.47
营业利润 8,682.72 3,039.54
净利润 8,684.77 3,039.5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9 号厂房北栋 1、2、3、
4 层
法定代表人:郭盼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销售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不含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647.58 112,534.74
负债总额 60,248.22 108,269.56
净资产 3,399.36 4265.19
项目 2021 年度(已经审计) 2022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473.37 54,987.87
营业利润 1,969.66 589.01
净利润 1,933.95 865.83
增资扩股前后股东情况:
增资扩股前 增资扩股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 5,000 100 5,000 90
限公司
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 - - 555 10
合计 5,000 100 5,555 100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一)丙方增资扩股
1、甲方同意放弃增资的优先权,接受乙方作为丙方的新股东。
2、乙方对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 40,000 万元,对丙方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后
丙方估值 40 亿,乙方持有丙方 10%的股权,注册资本增加至 5555 万,乙方增资
至丙方的 40000 万元,555 万元用于增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3、丙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二)丙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55 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1、甲方出资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持股比例:90%
2、乙方出资金额:人民币 555 万元持股比例:10%
(三)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约定足额完成认缴的增资金额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出资汇入验资帐户。鉴于乙方是注册于香港的企业,增资资金进来需要进行外币兑换、审批等相应手续,可以适当延长相应的增资时间,乙方与甲方充分沟通并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缴足出资后,丙方应当向乙方开具出资证明书,并将乙方名字载于丙方的公司股东登记名册。
3、承担丙方股东的其他义务。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若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认缴的出资额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其实际出资额的 20%承担违约责任:
3.1、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2、甲方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欺诈,致使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4、合同解除后,除本合同解除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将进一步充实深圳锂电运营资金规模,有利于其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雄韬锂电的整体资源优势,推动合作各方的锂电业务迈向更加成熟的发展目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锂电仍为公司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其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深圳锂电增资扩股,将满足其投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锂电池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且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