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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3 深市 雄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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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雄韬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 号”文件许可,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16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 2014 年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因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完毕,招商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天风证券签署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天风证券承接,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天风证券的郑旭先生、吴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对招商证券在公司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吴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或负责的主要项目: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联化科技非公开增发、吉林化纤非公开增发、三友化工非公开增发、中房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郑旭:天风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及参与的项目有硅宝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天华超净创业板 IPO 项目、华锋股份 IPO 项目、安博通科创板 IPO 项
目,中航动控非公开发行项目、广东鸿图非公开发行项目、千山药机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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