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4日和2018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尚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积极变化,公司当前股价超过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中约定的回购价格13元/股,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顺利实施,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值等方面的发展信心,公司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的上限外,回
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元/股的条件下,若以资金全额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2,000,0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外,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上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