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2-046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和短信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8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8 人。其中,董事长李志平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朱滔先生、戴锦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实施“三旧”改造的方案尚未取得相关
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农垦”)的《关于共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函》,根据该函,广东农垦收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复函》(H202204036),原则同意广东农垦利用天河区燕塘地铁站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6.7 万平方米)等地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鉴于公司旧厂区位于天河区燕塘地铁站地块,广东农垦希望公司同意共同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结合现行法规和政策,以公司和股东权益最大化为追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论证多种改造方式及规划方案,考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高效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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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自有土地、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变更土地性质所产生)等特点,公司拟将旧厂区改造方案由“三旧”改造变更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为提高连片开发的规模效益,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广东农垦、控股股东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单位共同开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本议案涉
及的关联董事李志平、谢立民、杨卫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广州
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考察和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补选李鸿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通过对李鸿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李鸿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本次提名如被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全体
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鸿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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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全体董事
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附件
附件:李鸿先生的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李鸿先生的简历
李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广东普
宁人,出生于 1974 年 6 月,会计师职称。2009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曾先后担任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四明燕塘乳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龙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燕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李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