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向关联方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白糖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向关联方广东广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垦糖业”)采购生产原材料白糖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对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广垦糖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广垦糖业日常经营往来的材料。
我们尤其关注了关联方主体情况和交易内容,一致认为:关联方广垦糖业长期合法诚信经营、产品品质较高、市场口碑较好,公司与关联方广垦糖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戴锦辉 李伯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