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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塘乳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0

燕塘乳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7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下午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共 8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8 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谢立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考察和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补选李志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通过对李志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李志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本次提名如被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全体
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李志平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更好开展业务,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章程》修订有关的新《章程》备案及换领新营业执照等后续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全体董事
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经营
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全体董事
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附件

  1、李志平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9 日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李志平先生简历

  李志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高级政工师。曾就职于广东省幸福农场、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华侨实业总公司、广东省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广东粤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现任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广州广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曾被授予中共广东省委“三有一好”优秀共产党员、省直机关“岗位排头兵”以及全国农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李志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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