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3-08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萃华珠宝”)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设立)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
心北区 1-1-2205-1
(5)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 2022 年末合伙人 47 人,注册会计师 2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5 人。
(7)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448.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222.3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939.46 万元。
(8)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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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9) 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 0 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
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曹玮女士,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
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自 2022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邹阳先生,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自 2022 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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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罚情况
1 曹玮 无 无 无 无
2 邹阳 无 无 无 无
3 邓超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收费水平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8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
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 58 万元,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增加 18 万元。本
年费用较上年增加 16.36%。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经审核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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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