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8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萃华珠宝”)于 2021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报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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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目前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宫国超,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8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萃华珠宝、金辰股份、凌钢股份、七彩化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长满,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萃华珠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彦立,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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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萃华珠宝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萃华珠宝、乾照光电、金龙汽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宫国超、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长满和张彦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税),本期较上期年报审计费用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含税),本期较上期内控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经审核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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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