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4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1194499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5、法定代表人:柴钢
6、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8、营业期限:2021 年 8 月 5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业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