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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6

萃华珠宝: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0-08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萃华金店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15 日 9:
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英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6,226,52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27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7,394,4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8.02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832,0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5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614,3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0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782,2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64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832,0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4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2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3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5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6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8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2.09 《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3.00《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363%;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4677%。
议案 4.00 《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94,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30%;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9%;弃权 8,817,0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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