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一心堂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 号)核准,一心
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 60,263.92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 60,263.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700.00 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63.92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03.5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
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
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2,334.3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93.02 万元,本公司 2022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24.09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013.8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5,013.80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 备注
余额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昆明呈贡支行 78110078801600000196 38,813.92 4,380.20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
明呈贡支行 78110078801400000201 21,000.00 3,586.00
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
明呈贡支行 78110078801900000238 2,047.60
合计 10,013.80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45,000.00 万元,差异原因为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额41,263.92 万元,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39,263.92 万元,自筹资金投
入 2,000 万元。项目计划改建原生产用房 11,600 平方米、非生产用房 5,660 平方米,新建中药饮
片生产用房 13,000 平方米、中药饮片仓库 10,400 平方米,用于中药饮片扩大产能生产线建设。
本项目拟在玉溪市华宁县实施,为方便当地管理,拟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公司)具体实施,同时,公司将对华宁公司进行增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宁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宁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加快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东兴证券同意一心堂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39,263.92 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38,603.54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3,660.55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4,942.99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尚未执行完毕。
(2)信息化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21,000.00 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21,000.00 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3,263.54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7,736.46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执行完毕。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本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9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专字(2019)160090 号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
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2018 年可转换
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一心堂:关于使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5 月 8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内。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内。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