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87 号
一 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22 人,代表股份
330,472,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070,525 股 55.4418%。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297,660,98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070,525 股 49.93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2,811,5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070,525 股的 5.50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4 人,代表的股份为
33,0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96,070,525 股的 5.5496%;
4、公司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郑婷婷律师、李新新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关于推选阮鸿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117,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24,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53%。
本议案通过,阮鸿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关于推选刘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201,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808,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8%。
本议案通过,刘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关于推选徐科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46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72,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
本议案通过,徐科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关于推选郭春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064,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671,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5%。
本议案通过,郭春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关于推选张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46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72,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
本议案通过,张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关于推选阮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46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72,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2%。
本议案通过,阮国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
2.1 关于推选杨先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467,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74,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9%。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通过,杨先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关于推选龙小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467,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74,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9%。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通过,龙小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关于推选陈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15,9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9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207%。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通过,陈旭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
投票制)
3.1 关于推选冯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06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667,3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36%。
本议案通过,冯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关于推选段四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472,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79,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通过,段四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369,29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
反对 103,21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976,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6880%;反对 103,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369,295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
反对 103,217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
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976,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6880%;反对 103,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1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30,338,41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4 %;
反对 84,5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
弃权 49,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945,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5946%;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554%;弃权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49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