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67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9 人,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阮鸿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阮鸿献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刘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徐科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郭春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郭春丽女士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阮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阮国伟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被提名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
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次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杨先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杨先明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龙小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龙小海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陈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陈旭东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自 2022 年1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次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为 47.5 亿元,
具体额度在不超过 47.5 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3 年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 9.9 亿元,用于
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 9.9 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为保持财务以及
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2024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制定了《关于 2022 年度-2024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2024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定以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
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
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