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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8

一心堂: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0-191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公司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
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青岛(正在办理中)、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上海自贸区、宁波(正在办理中)、青海(正在办理中)和香港等地设有 39 家执业办公室,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 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技术标准部、培训部、业务发展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 年 11 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
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具体承办。中审众
环云南亚太分所成立于 2015 年[其前身为 1983 年成立的云南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全
部业务和执业团队转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管云鸿。中审众环云南亚太分所已取得由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420100055302),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131 号汇都国际 C 座 6 层,2019 年末拥
有从业人员 340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114 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130 人。

    (2)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 人。

    (3)2019 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 人。

    (4)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 900 余人。

  3、业务信息

  (1)2019 年总收入:147,197.37 万元。

    (2)2019 年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 万元。

    (3)2019 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 万元。

    (4)2019 年审计公司家数:19,021 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55 家;截 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60 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自维,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杨健,中国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专项审计及复核工作,从事证券工作 20 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云南质控中心副主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胜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
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20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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