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26 深市 龙大美食


首页 公告 龙大美食: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龙大美食: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4-04-16

龙大美食: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 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95,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 950 万张,期限为 6 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4,000,000.00 元
(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936,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到账。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
用等发行费用 14,216,981.1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35,783,018.87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 号)。扣除保荐承销费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4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4,943,018.87 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42,549,132.13元,2020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39,299,640.02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285,000,000.00 元,项目支出 154,299,640.02元,2021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77,186,423.55 元,其中项目支出
77,186,423.55元,2022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26,063,068.56 元,其中项目支出 26,063,068.56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419,561,684.57元(含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7,169,979.78 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181.95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383,699.65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07,177,984.92 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60,523,711.01元,2023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7,974,578.88元,其中项目支出 17,974,578.88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401,958,423.34元(含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27,541,537.43 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421.95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58,473.3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98,999,950.00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103 号文
《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98,781,574 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76,029,40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6 元,均为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 620,399,977.44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613,574.57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10,786,402.87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27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800001 号、众环验字(2021)2800002 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76,814.4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10,209,588.39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88,408,123.25 元,2021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08,415,651.89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186,119,993.23 元,项
目支出 222,295,658.66 元,2022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79,992,471.36 元,其中项目支出
79,992,471.36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122,511,281.38 元(含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41,645.70 元,自有资金补投入 253,303.07 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11,161.94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13,425.04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21,097,856.34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03,287,890.37 元,2023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4,879,767.12元,其中项目支出 14,879,767.12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107,638,996.54 元(含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152,498.12 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14,532.08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142,207.55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496,788.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4 年 7月 18 日经本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适应最新法规的要求、加强公司的日常运行及管理,公司于 2022 年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2年 5月 3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 50 万头商品猪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安丘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丘龙大”)。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安丘龙大与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 2 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状态

山东龙大美食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9018048210507                      2022-11-24 销

份有限公司      烟台滨海支行                                                      户

安丘龙大养殖有  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8010100100140800      2,958,473.34      正常

限公司

                            合计                                2,958,473.34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 万头养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龙大”)和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龙大”)。

  莱州龙大与莱阳龙大为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养殖”)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养殖为龙大美食的全资子公司。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7 月,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
    在问题。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阳龙大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
    权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