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1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补充有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大肉食”)于 2020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现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详细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7 月 2020 年 7 月 31 日
公司 资产总 资产总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净资产
通辽金泉食品 1,841.0
有限责任公司 4,059.89 312.49 3,294.54 5,178.37 30.57 4,215.87 3,528.95
3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股权转让价格评估的依据
1、方法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并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定金泉食品与屠宰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资源和客户资源等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3,50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金泉食品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股权转让对价”):股权转让对价(本次收购的100%股权)=整体估值3,500
万元-审计报告确定的截至2020年审计基准日的金泉食品的净负债金额,净负债金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其中,金泉食品在过渡期内经营业务开展产生的净资产或净负债不参与交易价款的计算。
2、具体过程
(1)经交易各方评估及协商,确定金泉食品与屠宰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资源和客户资源等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3,5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4 月 6 日共同签署《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之框架协议》。
(2)四川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金泉食品进行审计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审计基准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的川经会审字[2020]2-030 号审
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金泉食品的流动资产为 652.46
万元,流动负债为 686.92 万元,净资产为 3,528.95 万元,总资产为 4,215.87 万
元;扣除过渡期内经营业务开展产生的影响因素后,金泉食品的流动资产为 29.40
万元,流动负债为 10.00 万元,净资产为 3,531.95 万元,总资产为 3,541.95 万元。
(3)根据《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之框架协议》约定,各方一致确认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500.07 万元,
并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共同签署《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之
股权转让协议》。计算方式详见下表:
项目类别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整体估值 总体估值 A 3,500.00
经会计师审计的至 2020.7.31 的流动负债 B1 10.00
净负债 经会计师审计的至 2020.7.31 的流动资产 B2 29.40
净负债 B=B1-B2 -19.40
加:接收已出库低值易耗品 C1 15.67
调整金额 减:维修固定资产费用 C2 35.00
调整金额小计 C=C1-C2 -19.33
合计 最终股权转让对价 D=A-B+C 3,500.07
三、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收购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基准日财务报表经四川经纬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7 月 31 日,金泉食
品账面净资产为 3,528.95 万元,100%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为 3,528.9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金泉食品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3,500.07 万元,较金
泉食品账面净资产增值-0.82%。
龙大肉食根据金泉食品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情况、市场销售行情、风险等情形综合确定估值,股权交易对价具有公允性。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