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5-004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商标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美国全资子公司 NovusPerformanceProducts, LLC(以下简称“被许可方”)近日与 HusqvarnaAB(publ) (以下简称“许可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许可方同意将其拥有的 POULAN PRO、
、 商标及授权产品和销售渠道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HusqvarnaAB (publ)(胡斯华纳又译富世华(上市))
2、注册地址:SE-561 82 Huskvarna, Sweden
3、Entity ID Number:556000-5331
4、成立日期:1689 年
5、经营概况:富世华集团是世界领先的林业,公园和园艺设备制造商,同时也是最大的建筑机械产品制造商。
6、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富世华为瑞典斯德哥尔摩证交所上市公司,关于富世华集团相关财务数据请关注其发布的公告。
以上数据来源于公开查询。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许可的授予和范围、权利的转让
许可方特此授予被许可方一项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许可,许可方可使用
POULANPRO、 、 的许可商标,且仅用于协议中进一步规定
的区域内许可销售渠道中许可产品的设计、制造、营销、分销、售后服务、服务部件、支持和销售。
被许可方可以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再许可给被许可方的关联公司或供应商,其唯一目的是开发和/或制造许可产品,和/或再许可给被许可方的分销商,其唯一目的是使此类分销商能够在区域内许可的销售渠道中营销、分销和销售许可产品。
2、许可期限
协议签署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本协议在有效期内持续完全有效,除
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
3、许可使用费
对于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权利,被许可方应每年向许可方支付以下净批发销售额百分比或最低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以较大者为准)。
特许权使用费适用如下:
合同年 特许权使用费 %
1 4
2 4
3 4
4 4
5 5
最低年度特许权使用费适用如下:
合同年 最低年度特许权使用费(美元)
1 5 万
2 13 万
3 25 万
4 40 万
5 50 万
4、协议保证及赔偿和保险
被许可方保证其拥有根据本协议设计、制造、采购、推广、销售、分销和服务优质许可产品的权力和能力。被许可方保证许可产品(包括其每个组件)及其使用的所有营销材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也不会以其他方式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第三方权利。相关赔偿和保险条款将根据协议执行。
5、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应根据瑞典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选择条款。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规则提交仲裁并最终裁决。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地点应为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语言应为英语。
许可方始终有权根据对许可商标或许可方的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未经授权使用索赔,或在许可方合理地认为需要此类公平救济来保护其利益或以其他方式防止损害或维护现状的任何其他情况下,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禁令救济。
四、商标许可使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得 POULAN PRO、 、 商标许可是公司现阶段面
向海外市场发展,实现公司海外战略方针迈出的重要一步。富世华集团是世界园林机械龙头企业,公司本次获得授权使用相关品牌及许可产品和销售渠道,将充分利用其品牌效应,加强与富世华在渠道营销的协作,力争实现公司耕整地机械产品及动力产
品在北美市场销售取得快速增长。
五、备查文件
《商标许可协议》。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