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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26 深市 龙大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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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3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0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止2019年1月2日,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9,6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9698%。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五个月内(即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23日)减持不超过16,061,2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5,121,840股)。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中国”)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2019年1月2日,伊藤忠中国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9,61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9698%,上述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含2014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2014年度及2017半年度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五个月内(即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23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061,200股,为公司总股本的2.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5,121,84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根据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做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按规则减持。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相关承诺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1、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二)上述承诺股东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伊藤忠中国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背上述承诺。以下分别说明以上(一)1、2承诺:

    1、关于承诺1,龙大肉食于2014年6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截止2017年6月25日,伊藤忠中国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已届满,伊藤忠中国严格遵守了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第1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承诺2,伊藤忠中国按如下履行了承诺:

  自2014年6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上市公司于2015年4月27
日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5元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于2016年6月8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0.8元);于2017年8月10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6元);于2017年8月25日实施了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于2018年8月14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0.5元);综上所述,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由9.79元/股调整到2.64元/股。我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80%,即2.11元/股。

    关于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80%的承诺:伊藤忠中国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减持,减持均价为19.98元/股;于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减持,减持均价为11.09元/股;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减持,减持均价为10.94元/股;于2018年2月9日至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减持,减持均价为10.01元/股;于2018年5月14日至5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减持,减持均价为9.11元/股;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减持,减持均价为7.20元/股;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减持,减持均价为8.48元/股;其中上述减持期间的最低日均减持价格为6.87元/股,减持价格均高于伊藤忠中国承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80%。

    关于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的承诺:伊藤忠中国在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3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19.63%,自2017年6月26日起解除限售条件可流通上市。伊藤忠中国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4,447,50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5.0945%。伊藤忠中国于2017年8月25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的权益分派,故,伊藤忠中国自2017年8月25日起持有股数也相应调整。伊藤忠中国于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3,981,05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2.6825%;于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3,579,80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2.4121%;于2018年2月9日至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1,000,00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0.6738%;于2018年5月14日至5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7,556,10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5.0914%。故,伊藤忠中国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一年间,累计减持数量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15.9543%,符合所承诺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伊藤忠中国在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的第二年初,即2018年6月26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4,7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9697%。伊藤忠中国于2018年8月27日至9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7,560,90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6.0617%;于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7,560,90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6.0617%;伊藤忠中国此次计划于2019年1月24日至6月23日减持的最大数量不超过16,061,200股,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12.8765%。故,伊藤忠中国自2018年6月26日起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二年内,预计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4.9999%,符合所承诺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伊藤忠中国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事项未违背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伊藤忠中国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