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
头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8%)。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
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17年7月20日—2021年9
月30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17,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77%。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小头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6 日 6.90 2,000 0.0008%
钟小头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24 日 6.85 35,300 0.0138%
合计 37,300 0.014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钟小头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320,080 7.5469% 19,282,780 7.5323%
二、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钟小头
住所 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丹山居 D 区 3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17 年 7 月 20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跃岭股份 股票代码 00272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7.07.20 500,000 0.3125% [注 1]
2018.11.23 480,000 0.1875% [注 2]
2019.06.18 1,830,220 0.7149%
2019.06.19 669,700 0.2616%
2019.09.20 2,500,000 0.9766%
2021.09.16 2,000 0.0008%
2021.09.24 35,300 0.0138%
合计 6,017,220 2.4677%
注 1: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钟小头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10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股,总股本增加至 160,000,000 股。
注 2: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16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总股本增加至256,0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00 10% 19,282,780 7.5323%
钟小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9,282,780 7.53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00 10% - -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限制锁定。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