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2-06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 1601 号海洋王科技楼 6 楼会议
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
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本次会议存在新增议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增加临时议案的补充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周明杰先生指定董事陈艳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同意对外报送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6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邱良杰、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2 年6月 27 日实施完毕,即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779,829,7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2.00 元(含
税),分配现金股利 155,965,945.20 元。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3.31 元/股调整为 13.11 元/股。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
定授予日为2022 年 8 月26日,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14.40 万份,
行权价格为 13.11 元/份。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
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6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杨志杰、陈艳、邱良杰、林红宇、王春、成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实施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升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董事会的顺利运行,董事会提名张善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之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