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3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 1601 号海洋王科技楼 6 楼会议
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
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升平女士、黄印强先生、郭亚雄先生、胡左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 年独立董事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2,327,180.70 元,其中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465,708.6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746,570.8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141,719,137.75
元,加上 2020 年末未分配利润 296,292,034.32 元,扣除 2020 年度现金分红
120,000,000.00 元,2021 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 318,011,172.07 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779,829,7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2.00 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
155,965,945.20 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62,045,226.87 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同意对外报送 2021 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财务顾问对明之辉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了核查意见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明之辉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出具了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改的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联交易规则
4、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5、总经理工作细则
6、内部控制制度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8、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9、内部审计制度
10、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4、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15、独立董事制度
16、投资者管理管理制度
17、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其中 1、2、3、4、11、15、16、17 项需提交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