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2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 年 4 月 7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80.00 万份
2022 年 4 月 7 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洋
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00 万份
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
(万份)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杨志杰 董事、总经理,轮值总 36.00 2.14% 0.05%
裁
陈艳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36.00 2.14% 0.05%
务负责人,轮值总裁
邱良杰 副总裁 30.00 1.78% 0.04%
成林 董事、副总裁 30.00 1.78% 0.04%
王春 董事 22.00 1.31% 0.03%
林红宇 董事 22.00 1.31% 0.03%
李付宁 董事 18.00 1.07% 0.02%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86.00 70.51% 1.52%
(220 人)
预留部分 302.00 17.95% 0.39%
合计 1682.00 100.00% 2.1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
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自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
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
2、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各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
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权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权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 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四)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 年度,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一个行权期 或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6%
第二个行权期 或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5%
第三个行权期 或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经公 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B、C、D
四档,具体如下:
项目 A B C D
个人行权比例 100% 92% 83% 0%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
票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