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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海洋王: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2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28 人调整为 227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1700.00 万股调整为 1682.00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 1398.00 万股调整为 1380.00 万股,预留授予 302.00 万股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8人调整为22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700.00万股调整为168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398.00万股调整为1380.00万股,预留授予302.00万股不变。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1、截止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核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海洋王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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