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洋王 证券代码:0027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0,000万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554.93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2.49%,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0,000万股的0.92%;预留45.07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7.51%,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0,000万股的0.08%。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上市公司6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21人。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53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6.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5%
预留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10%
预留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15%
预留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8.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9.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0. 海洋王承诺: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 海洋王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12.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3.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4.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
15.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声明......2
特别提示......2
目录......5
一、释义......6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6
三、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五、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数量......9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9
七、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11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2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的条件......13
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7
十一、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19
十二、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21
十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23
十四、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25
十五、附则......25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海洋王 指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指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本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
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海洋王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以此方式激励的其
他员工,不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到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激励对象
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
限售期 指 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
间,自激励对象获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薪酬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订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2、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