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9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3:30 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六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由董事长杨健佳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发行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相关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03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03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价格由 7.03 元/股调整为 6.99 元/股。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7,400,000股(含57,40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拟认购股数(股) 拟认购金额(元)
1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1,761,000
2 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1,761,000
合计 57,400,000 403,522,000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7,400,000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0,613,000
2 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0,613,000
合计 57,400,000 401,226,000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03,52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22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卢保山先生回避表决后,由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卢保山先生回避表决后,由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限公司签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相关要求,经与特定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分别与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股份认购协议》签订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卢保山先生回避表决后,由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