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11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723,股票简称:金莱特)自2018年6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2018-051、2018-052、2018-059、2018-061、2018-063、2018-064、2018-068、2018-074、2018-075、2018-076)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变更重组标的暨股票复牌继续推进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经慎重考虑,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与中建城开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城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旭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变更中建城开100%股权为本次重组标的,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于2018年9月13日(周四)开市起复牌,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8-085、2018-095、2018-103、2018-1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已与律师机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签署了《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与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了《审阅业务约定书》;与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与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目前,各中介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已初步形成。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