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11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资产交易损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额度下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1、部分存货处置情况
公司拟对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产品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而形成的部分滞销库存商品及呆滞物料进行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本次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约2300万元,其中库存商品主要通过折价出售,部分毁损商品拆解报废;原材料及半成品主要通过退货处理,部分不能退回或毁损物料拆解报废。具体情况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金额
库存商品 1600
原材料及半成品
700
(呆滞物料)
合计 2300
2、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因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向市场推出更为匹配的新产品。目前,部分产品已下
线,不再生产,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减少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停产产品的模具及生产设备进行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本次拟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798.56万元,累计折旧1184.39万元,账面净值614.17万元。具体情况预估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金额 处置方式
停产闲置模具 1073.11 65.56 1007.55 报废
环保类设备 115.73 71.54 44.19 报废
生产设备 609.72 477.07 132.65 折价出售
合计 1798.56 614.17 1184.39
二、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要求,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处置将减少公司2018年净利润,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资产交易损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额度下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处置。上述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若涉及关联方,则根据交易金额单独提呈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的需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资产交易损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额度下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符合《公司章程》、《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资产交易损失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额度下对上述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符合《公司章程》、《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