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KENNEDE ELECTRONICS MFG. CO., LTD.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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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2,33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根据询价
结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本次发行2,335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存
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
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畴、蒋小荣夫妇,自然人股东蒋光勇,
法人股东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股东上海星杉梧桐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蔡婉婷、刘健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田畴及蒋光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之后,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5、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田畴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同时通过直接持有
向日葵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光勇先生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行政总监刘德祥先生,公司监事陈振海
先生、黄小江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洪健敏女士通过直接持有向日葵投资股份而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郑重承诺:“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
直接或间接所持金莱特的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接所持金莱特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金莱特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金莱特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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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6、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田畴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光勇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兼行政总监刘德祥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洪健敏女士承诺:“本人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会因为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项承诺。(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小荣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8、公司及田畴、蒋小荣承诺:“未来金莱特若出现离职需另行聘请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该新聘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金莱特股份,本公司/
本人将促使其按照前述股份锁定的要求签署相关承诺。”
三、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