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3-08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收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等法律文件,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安阳金合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合阳公司”)诉北京金一安阳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安阳珠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 05 民初 18 号,金合阳公司后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变更后的涉案
金额合计达 651,694,871.15 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收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委托律师针对本案提起上诉。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豫民终 529 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以及后续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6 日、
2022 年 12 月 17 日、2023 年 1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重
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出具的《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 05 执 7 号之六以及《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 05 执 7 号之八,查封了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金艺珠宝有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金
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查封期限自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6 年 7 月 4
日,查封公司持有的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查封期限自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未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及管理人与债权人及法院保持密切沟通,并已申请对冻结子公司股权的解封,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 05 执 7 号之
六
2、《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 05 执 7 号之
八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