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 月 31 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被申请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申 66 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1、自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后,公司协助临时管理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通知已知债权人的申报债权工作。目前债权申报审查工作仍在进行,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依法审查已申报的债权。
2、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期限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截止,共计 25 家意向重整
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意向金。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遴选,最终确定 11 家为中选投资人;9 家为备选投资人,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0)。
3、临时管理人已组织召开了公司预重整的资产评估机构选聘评审会,选聘
出的资产评估机构正在开展对公司资产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4、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已与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等共 12 方重整投资人
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与重
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保持与法院、监管机构、债权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主动配合预重整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1、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631 万元—-167,631 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如果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的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北京金一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