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0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8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的董事5人,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4人。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王晓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分别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如下董事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战略委员会成员由王晓峰先生、王晓丹女士、石军先生组成,其中王晓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同意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王咏梅女士、石军先生、孙长友先生组成,其中王咏梅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同意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毛伟先
生、王咏梅女士、王晓峰先生组成,其中毛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石军先生、毛伟先生、张学英女士组成,其中石军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上述各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王晓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孙长友先生、李超先生、孙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学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孙玉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同意聘任韩若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宏兴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
附件:
王晓峰 先生
王晓峰,男,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
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丹 女士
王晓丹,女,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
学院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长友 先生
孙长友,男,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建筑工程
学院(北京建筑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历任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海汇典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孙长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学英 女士
张学英,女,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
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京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咏梅 女士
王咏梅,女,197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管理
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于近日提请
书面辞职,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毛伟 先生
毛伟,男,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
士。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长三角资源环境研究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石军 先生
石军,男,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
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超 先生
李超,男,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