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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文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金一文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更正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 更正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部分

    更正前: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3),海鑫资产承诺:“本公司本次认购 金一文化非公开发行的A股125,207,723股股票,至此共计持有金一文化 287,749,422股股票,出于对金一文化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维护上市公司稳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18个月内,本公司所持有的金一文化的全部股份均不对外转让。”公司于 2020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16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先生因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的公司1,265万股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 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 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3),海鑫资产承诺:“本公司本次认购
金一文化非公开发行的A股125,207,723股股票,至此共计持有金一文化287,749,422股股票,出于对金一文化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维护上市公司稳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本公司所持有的金一文化的全部股份均不对外转让。”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先生因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的公司1,265万股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司法拍卖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十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部


    更正前: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53),海鑫资产承诺:“本公司本次认购金一文化非公开发行的
A 股 125,207,723 股股票,至此共计持有金一文化 287,749,422 股股票,出于对
金一文化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维护上市公司稳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本公司所持有的金一文化的全部股份均不对外转让。”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变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葱先生因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的公司 1,265 万股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

  除此之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在未来六个月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53),海鑫资产承诺:“本公司本次认购金一文化非公开发行的
A 股 125,207,723 股股票,至此共计持有金一文化 287,749,422 股股票,出于对
金一文化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维护上市公司稳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本公司所持有的金一文化的全部股份均不对外转让。”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变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葱先生因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的公司 1,265 万股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

  除此之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司法拍卖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附后,请参阅。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

  4、回购数量:以回购价格上限为例,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6,024,09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12,048,1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5、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7、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3),海鑫资产承诺:“本公司本次认购金一文化非公开发行的A股125,207,723股股票,至此共计持有金一文化287,749,422股股票,出于对金一文化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维护上市公司稳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本公司所持有的金一文化的全部股份均不对外转让。”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葱先生因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的公司1,265万股股份可能被拍卖、变卖。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司法拍卖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相关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及公司整体价值的提升。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一)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 月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
已满一年;

  (二)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98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包含 3,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包含 6,000 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8 元/股(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为例,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6,024,09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2,048,192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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