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一文化”)于
2019 年 11 月 9 日、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暨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所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股份由碧空龙翔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通过司法拍卖成功竞得。
一、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和》和(2019)京 03 执恢 16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公开司法拍卖事宜出具了相关裁定,裁定内容如下:
1、解除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碧空龙翔持有的金一文化4000 万股股票的质押。
2、解除对碧空龙翔持有的金一文化 4000 万股股票的冻结。
3、金一文化 4000 万股股票归买受人海鑫资产所有,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
达买受人海鑫资产时起转移。
4、买受人海鑫资产可持本裁定书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19)京 03 执恢 16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1 日